什么叫处方药?
所谓处方药,是指经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生产,必须凭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处方才能购买和使用的药物。也就是说,病患者必须先找医生诊治,然后由医生根据病情选择适当的治疗药物,患者根据医生开具的药方取药,用药过程是在医生指导和监控下进行的。
处方药和非处方药的区别:
很早以前,所有的药品都是处方药,必须由医生开处方才能购买和使用。但到了20世纪70年代,由于公众想要方便快捷的自行治疗“小伤小病”的需求,以及政府想要减轻一些医疗费用负担的需求,国外开始实行药品分类管理制度,将一些临床使用时间长、被证明安全且有效的处方药转化为非处方药。
我国在1999年正式出台《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办法(试行)》,公布了第一批国家非处方药目录,并于2000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非处方药制定实施后也不是一成不变的,每隔3~5年还要进行一次再评价,推陈出新,优胜劣汰,确保非处方药的有效性和安全性。
处方药,必须看医生开处方
什么是处方药?顾名思义,处方药是指患者只能凭借医生开处方下才能购买的药品,而且患者需要在医生和药师的监护指导下购买和使用才能确保安全有效,因为处方药大多属于以下几种情况:
第一,上市不满5年的新药,临床对它的药效和副作用还要进一步观察。
曾经就有上市不久便被撤市的新药,例如用于降糖的曲格列酮,上市仅两年就被发现有严重的肝脏副作用,因此被勒令退市。
第二,可产生依赖性或者容易被滥用的某些药物。
例如,安定类镇静催眠药物,少量镇静,适量可以治疗失眠,但过量会抑制唿吸导致死亡;
第三,本身毒性较大的药物。
例如,所有抗癌药物。
第四,用药方法有特殊要求、必须在医生/药师指导下使用的药物。
例如,注射液必须在医疗机构里由专业的医护人员严格无菌操作给药才行。
非处方药,可以自选的药物
什么是非处方药?简单地说,药品包装盒的右上角有OTC标识的药就是非处方药。
OTC是英文“Over The Counter”的缩写。
翻译过来指的就是在柜台上你可以自己随意挑选的药。它是公众可以不经过医生开处方,直接从药房或药店购买的药品,而且是可以不需要医务人员指导也能自行使用的药品。
非处方药又分甲类和乙类。
甲类非处方药在药盒的右上角有红色OTC标识,指公众只能在具有《药品经营许可证》并且配备执业药师或药师以上专业人员的社会药店、医院药房购买的非处方药;
乙类OTC在药盒的右上角有绿色OTC标识,指除了社会药店和医院药房外,公众还可以在经过批准的超市、宾馆、百货商店买到的非处方药。乙类非处方药安全性比甲类更高,因此无须医师或药师的指导就可以购买和使用。
非处方药主要包括感冒药、止咳药、退烧止疼药、通便药、外用药等。被列入非处方药的药物,一般都经过临床较长时间的全面考察,具有以下诸多优点:
第一,适应症是患者能自我判断的病症,药品疗效确切,使用方便安全,起效快速。
第二,一般能起到减轻病人不适的作用,能减轻小疾病初始症状或防止它恶化。
第三,不含有毒或者成瘾的成分,不容易在身体里蓄积,不会产生耐药性,不良反应发生率低。
第四,说明书文字通俗易懂,患者可以在说明书的指导下正确使用。
法律规定非处方药的说明书要十分详尽,说明书内容项目除有药品名称外,还要求列出该药的主要成分、药理作用、适应症、用法用量、不良反应、禁忌证、注意事项、生产日期、有效期、贮存方法以及批准文号等。
非处方药与处方药,疗效没有优劣之分
有人认为,非处方药比处方药疗效差,于是不按说明书服用,随意加大剂量或缩短给药间隔时间。有的人则不相信非处方药,有小毛病仍是喜欢跑大医院找医生,浪费了不少时间和精力。其实,这两种情况都是认识上的误区。临床上,一些有经验的专科医生也常常会用非处方药来为患者治疗,由此可见,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并非疗效的“优”与“劣”之分。
来源:追逐ACmilan、问药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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